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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新冠肺炎的诊断和治疗,看看广东省的专家共识吧!

目前多地已经有儿童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肺炎病例的报道,最小确诊的新生儿仅出生30小时。

为更好地应对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广东省医学会儿科分会、广东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广州市医学会儿科分会和广州市儿科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广东省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临床诊治专家组部分专家共同制定了《广东省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专家共识》,关于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震动和治疗,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   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 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d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d内与2019-nCoV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d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儿;

(4)有聚集性发病。


  • 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有明确证据排除暴露史,即使符合3条临床表现者,应先考虑其他病因所致。


➤新生儿暴露机会少,感染时可能没有典型临床表现。此外,母婴垂直传播的可能性存在,新生儿病例应关注母亲及密切接触的照护者有无上述流行病学史。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取样、肛拭子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2019-nCoV核酸阳性;

(2)呼吸道取样、肛拭子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2019-nCoV高度同源。

临床分型
  • 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是指呼吸道取样、肛拭子或血液等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2019-nCoV核酸阳性,无临床症状及体征。


  • 轻型   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 普通型   具有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 重型

出现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2月龄,呼吸≥60次/min;2~12月龄,呼吸≥50次/min;1~5岁,呼吸≥40次/min)。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 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虽经积极的液体复苏,但仍持续存在低血压[收缩压(SBP)<同龄人正常值的第五百分位数或2SD]或以下中的2~3条:①意识状态改变;②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婴幼儿心率>160次/min或<90次/min,儿童心率>150次/min或<70次/min);③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延长(>2s)或血管扩张伴脉搏微弱;④呼吸急促;⑤皮肤瘀点、瘀斑或紫癜;⑥血乳酸升高,少尿,体温过高或过低。(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鉴别诊断

主要与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新生儿还需要与肠道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病毒感染,无乳链球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感染以及围生期缺氧等原因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而造成的低氧性呼吸衰竭相鉴别。此外,严重呼吸暂停引起间歇性低氧或明显咳嗽的新生儿还需要考虑新生儿百日咳的可能性。

治疗
1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无陪护的确诊患儿可酌情集中病房治疗。危重型病例应尽早收入ICU负压病房隔离治疗。


2一般治疗
  • 休息  患儿及陪护人员均应注意合理作息,保证充足睡眠。

  • 营养治疗  调节饮食,加强营养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以优质蛋白饮食为主,每天补充新鲜水果和蔬菜。在此基础上营养加量,可在餐间增加牛奶、水果等。如果产母确诊或疑似2019-nCoV感染,因目前不能确定此病毒是否会通过母乳排出,建议在母亲康复或解除疑似前暂停母乳喂养,或使用巴氏消毒的母乳。母亲使用抗病毒药治疗期间禁用母乳喂养。

  • 心理治疗  对患儿及其陪护人员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缓解其紧张焦虑和恐惧情绪。


3药物治疗
  • 抗病毒治疗


目前报道的抗病毒药物均无儿科使用的循证医学证据。可尝试使用α干扰素喷剂吸入(部分患儿雾化吸入治疗后会出现刺激性咳嗽,增加感染风险。因此,不建议雾化治疗)。


α干扰素可能造成新生儿不良反应,不建议新生儿病例使用。


  • 抗菌药物治疗

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 静脉免疫球蛋白输注

轻症患儿不建议常规使用。病情进展者,可选用静脉免疫球蛋白输注,1~2g/kg,分2~3d(临床运用经验不多,还需更多临床证据)。

有条件的情况下,危重症患儿可考虑使用既往感染或恢复期患者(无带毒)血浆或血清治疗。


  • 糖皮质激素治疗

由于缺乏循证医学证据,谨慎使用糖皮质激素。不常规推荐应用糖皮质激素。


4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 治疗原则   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 呼吸支持   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对低氧血症的患儿给予有效氧疗措施。注意处理感染患儿的氧气接口时,应做好接触防护措施。


1)氧疗  

重型患儿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

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  

当患儿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若短时间(1~2h)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  

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6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根据病情需要使用镇静镇痛以及肌松类药物。

4)挽救治疗  

对于严重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儿,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当进行12h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 循环支持

对休克进行液体复苏时,快速补液剂量为20mL/kg,急救时剂量可达到40~60mL/kg,首选生理盐水。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在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的同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灌注目标包括SBP>同龄人正常值的第五百分位数或2SD,尿量>1mL/(kg·h)和皮肤花斑、毛细血管再充盈、意识水平和血乳酸得到改善。在初步液体复苏后,动态评估容量反应来指导后续的液体输注。在液体复苏后仍存在休克时,应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改善微循环,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 器官替代治疗

连续性肾替代治疗(CRRT)指征:

(1)预防或治疗利尿剂无效的液体过负荷;

(2)严重的电解质紊乱或酸碱失衡;(3)感染性休克及多器官功能衰竭。

应用ECMO指征:

(1)氧合指数(OI)≥35~60或动脉血氧分压/吸入氧体积分数(P/F)<200持续5~6h以上;

(2)肺泡动脉氧分压差(A-aDO2)>605~620mmHg超过4~12h;

(3)PaO2<40mmHg超过2h;

(4)pH值<7.25超过2h,伴有肺动脉高压。


  • 中医治疗(见原文)

以上内容摘自:广东省医学会儿科分会,广东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广州市医学会儿科分会,广州市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专家共识.广东医学.2020,41(3):2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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